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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故意伤害案经过20多天的庭审,庭审已结束,律师团也充分表达了辩护观点,案件会公证判决吗?有罪?还是无罪?请各位律师参与讨论庭审已结束,律师团也充分表达了辩护观点,案件会公证判决吗?有罪?还是无罪?请各位律师参与讨论

综合法律 2019-02-05 13: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正当防卫是为了使本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2、不应当做无伤害故意辩护,因为做正当防卫辩护就已经能够证明没有伤害故意,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根据你叙述的情节还需核实是否持械、对方的轻伤是具体怎么造成的以及一些事发时现场的一些细节问题。因此需阅卷后综合评价。
  • 你好,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一、前 言: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二、辩护理由: 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主要写明以下几点:
    1.对上诉人认定罪行的证据不足,与事实不符
    2.上诉人主观恶性不深
    3.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具有责任
    4.上诉人有防卫情节
    三、结束语:讲明辩护词的中心观点;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 一、被害人具有重大过错,依法应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害人对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善良风俗的背离程度,以及促使被告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关联度等情况----”的规定,对被告人应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具,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有坦白情节,悔罪态度好,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本案因民事纠纷引起,被告人主观恶性小,平时表现一贯很好,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因此,依法应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案发后,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弥补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被告人家属多次积极与被害人协商,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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