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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成轻伤,怎么办我被别人砍成轻伤,我能认出是谁砍的我,但对方不承认,一起参与打我的人只承认打了我,但确实也没有砍我,没有其他的证人证明是谁砍的我,请问现在怎么办,公安局不抓砍我的那个人被打成轻伤,怎么办我被别人砍成轻伤,一起参与打我的人只承认打了我,请问现在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1-17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造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有徇私枉法、包庇违法犯罪分子行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投诉控告。并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 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只要有证据,打人者不承认一样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不能受理就向法院起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证人只不过是证据之一,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五章证据中之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所以针对以上内容,看现场附近是否有监控录像能拍到画面、证人不愿出面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录音作证等方式来进行证明,并报警先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去医院将伤情处理好。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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