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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处理过杨浦区组织卖淫这类案件成功辩护成容留介绍卖淫的律师

刑事辩护 2019-05-17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中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只是违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绝不是犯罪,但是我国刑法中有组织卖淫罪,
    因此,只是卖淫而不是组织卖淫的女孩最多也就是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罚款、劳教等等,具体由公安局决定了。卖淫属于治安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介绍卖淫罪的认定:首先要区分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
    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严厉禁止卖 淫、嫖 宿暗 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 淫、嫖 宿暗 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卖 淫、嫖 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 织他人卖 淫或者强 迫他人卖 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 织他人卖 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 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 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 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 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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