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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开私家车载3个好友,去野外游玩,好友AA制为我分摊费用,包括我自己也付了200元的油钱,并不盈利。 游玩途中,因为车辆颠簸,导致一名好友受到意外伤害,结果保险公司说我收钱了,算运营了,不给我理赔。 请问这种情况,算不算运营?我想知道乌鲁木齐法院会怎么判?我能否得到保险理赔呢?有乌鲁木齐有相关经历的朋友,请有相关案件经验的律师帮我解答。并不盈利。不给我理赔。我想知道乌鲁木齐法院会怎么判?我能否得到保险理赔呢?

保险纠纷 2019-06-10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法》第
    22、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
    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保户提出索赔后,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人理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30日,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而在达成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要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定之日起3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 保险公司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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