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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并公证,婚后想加名但由于贷款未还清,只能先做公证,现在房产证仍然未加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贷款买房并公证,现在房产证仍然未加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 2019-03-04 1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解释,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购房方名下的,如果离婚,协商不成的,法院将判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的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予共同还贷方一半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确定婚后不加你的名字,婚前产权证上有没有他妈妈名字都是一样的,若离婚你都可主张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婚后同意加你名字的话,二分之一产权和三分之一产权还是有区别的。
  • 论是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还是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房子都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二者的区别就是婚前加需要交纳契税一个大项的费用,婚后就不用交纳契税。婚前房产契税税率3%,计税价格为评估价格的一半,也就是说一套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产,要加个名,要缴契税
    1.5万元。
      司法解释中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现在房价高企,大多数年轻人只能选择贷款按揭买房。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稳妥起见,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婚前协议”,或是双方就财产的出资、归属立个约定。“先小人后君子”,不用心里揣个疙瘩过日子,万一日后婚姻出现问题,双方的权益能得到维护。
  • 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 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一方个人财产,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抚养权分配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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