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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下来,现在是奶奶的名字,想要改到我的名下,我去公证处办个赠予手续,可以吗

综合法律 2019-02-05 0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可以判断为开发商不履行合同规定,是违约; 但物业管理费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公司正常经营和小区正常服务收取的费用,原则上与开发商毫无关系; 只要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没有出现违约行为,不缴纳物业费在法律层面上就得不到任何支持!
  • 房产证是证明当事人拥有住房产权的合法证明,公证处不会受理没有房产证的住房产权公证手续。  《公证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办理房产赠予公证手续,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一、办理房产赠予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2、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 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孩子一出生就有登记买房的民事权利,所以买房子可以写孩子的名字。
    只是如孩子未成年,他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办理过户手续,应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代 他办理。
    写上子女名字的好处是:
    1.把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既方便又省钱,还能减少不少税费;
    2.房子可以作为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子女离婚时房子遭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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