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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瑶海区拆除的,想在农村买地,盖房子

土地纠纷 2023-03-05 1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农村房屋有以下流程:第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第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第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第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法律分析:购买农村房屋有以下流程:第
    一、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第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第
    三、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第
    四、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 法律分析: 如果是本地户口,就可以申请自己盖房子的。先到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看一看村里当年有没有批地建房的指标,然后找到分管那一片的土管员,他会告诉你要办哪些手续。
    如果不是农村户口,或者不是该村的户口,那就有些麻烦了,可以先买旧房再自己拆建,或者直接买地盖房,不过这两种都没办法按正常手续申请批建,因为农村宅基地是不许买卖的,特别是卖给非本村户籍的居民,即使卖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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