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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工伤赔偿问题,我姨在广东打工,公司没有为其购买社保,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姨在上班打扫卫生下楼时摔伤了脚,脚背断了两根骨头,该公司只付了医药费和护理费,工资没有按正常工资发放,而是减半发,现在该公司因经营有问题已经四个月没有发工资,怎么办?我想问一下工伤赔偿问题,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没有按正常工资发放,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19-02-16 2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根据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七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为每年工龄补偿本人上年度一个月平均工资,最长为12个月 单位没有交社会统筹费用的,还应补偿社会统筹费用
  • 购买社保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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