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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一私人小厂上班,去年上了几个月因为身体原因在家休养几个月,因为去年跟老板谈好的一个月上26天班保底工资2400,,加班另算快到年底老板叫我老婆年后还来上班,每个月加200,过了年上班了,到开工资时老板说要干28天才2600,我老婆一气之下不干了,然后老板说到年底才给工资,请问这工资现在能要来吗?因为去年跟老板谈好的一个月上26天班保底工资2400,过了年上班了,请问这工资现在能要来吗?

劳动纠纷 2019-03-11 1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若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提交仲裁申请书,不交费。到人社局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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