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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购房合同两个人名字,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 2019-01-19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那离婚时,这房子的产权是男方的,从产权份额上来说,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2、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婚后共同归还了贷款或者借款,女方有权对共同还款部分和相应的房产的增值部分获得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3、男方有外遇,女方得提出铁的证据,法庭才支持女方获得补偿,否则只是空谈;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父母是指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话,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的约定也就是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约定。
    可以让父母以父母的名义去要求离婚协议的约定是侵害他们的财产利益,从而将约定无效处理。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的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在能够满足双方利益的情况可以达成协议最好,如果不能,双方可以就共同的房屋等财产分割问题诉诸法院,请求法院予以分割。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告知有关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分割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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