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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女儿,妻子自愿放弃财产份额,这个遗嘱怎么能有法律约束力呢?谢谢你的回复

遗产继承 2023-03-08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订立遗嘱要注意的问题: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三、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法律分析:立遗嘱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
    2、遗嘱的内容不得取消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法律分析:订立遗嘱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2、对遗产范围应予以交代。
    3、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
    4、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如果不说明份额将失去立遗嘱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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