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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是个体工商户 国税地税都已经定完税了 请问我的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综合法律 2019-03-06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详情请看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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