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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车祸死亡,肇事司机判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没有赔偿,后在执行庭调解下赔偿6万,约定每年底付三万,但其未遵守约定,现在又在执行庭立案,过去4个月了没有答复,请问该怎么办女儿车祸死亡,肇事司机判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没有赔偿,后在执行庭调解下赔偿6万,现在又在执行庭立案

调解 2019-05-18 19: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纠纷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所作出的决定一般是会得到多数村民认可的,在村委会调解下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到上级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求得协调解决争议。如果土地款分配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
    对于征收集体土地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都是一些地方性规定,或者是地方政策,所以很多时候没有明确的参照标准,只有大家各退一步,站在合理的范围内去思考问题,才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 车祸全责导致人死亡,受害人家属拒签谅解书,肇事司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交通事故造成上述严重后果,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 车主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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