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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暂只有一人名字。是婚后所购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房子归双方所有吗?

离婚 2019-03-07 13: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婚房重点看出资和登记这两个时间。
    1、夫妻婚后购买房屋,首付款是用双方婚后储蓄或者对外借款支付的,这类房屋无论是否有房屋抵押贷款,都属于标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夫妻婚后购买房屋,但首付款或者部分款项来源于一方婚前银行存款或将婚前房屋变卖后的房款。这类房屋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一方用自己婚前财产来做一部分出资,因此这部分婚前财产变成对应房屋的比例,在离婚分割时这部分房屋比例和相应增值在分割时要判归用婚前财产出资购房的这一方,然后剩余部分再夫妻双方分割。
  • 房产证名字是老公的,老婆签门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租房时,租房户应该看房主的结婚证,看看房产证颁发日期是否晚于结婚证颁发日期。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往外租房子。
      
    3、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往外租房,应该征得丈夫同意,有丈夫的授权委托书。
      
    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女方签租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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