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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我今天辞职,干了16天,试用期说的是一周,没签合同,公司就说把我辞了,说我造谣公司不利影响,埋怨公司不好,不给我开工资,还要让我付法律责任,我今天辞职,试用期说的是一周,没签合同,说我造谣公司不利影响,不给我开工资,还要让我付法律责任

仲裁 2019-03-08 07: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只有劳动期限长短的区别,但是待遇都是一样的.不管签不签劳动合同都受amp;lt;劳动法amp;的法律保护。  
    (2)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如果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当初的约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你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找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员工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员工依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但是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时效性为入职一个月后至一年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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