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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开超市的,今年我们这个地方要拆迁,但是我们是租的房子,我们有营业执照,请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的拆迁的补偿政策是怎么样的?谢谢今年我们这个地方要拆迁,但是我们是租的房子,请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的拆迁的补偿政策是怎么样的?

拆迁补偿 2019-01-16 20: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没有营业执照被拆迁了可以有权要求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有: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搬迁费用和搬迁损失补偿,但没有营业执照,拆迁方会以此为由,降低补偿价格。
    拆迁的程序和补偿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
    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
  • 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 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租户明明知道要拆迁还要继续租住的话房东是没有责任赔偿的。所以这个不存在规定是否有拆迁补偿。建议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条款。
  • 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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