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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玩xx,网络赌博被抓了,说赌资超过70万算下来平均每10分钟下一次注100-200元,严重吗?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网络赌博被抓了,严重吗?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刑事辩护 2019-06-0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开设赌场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其他向个股东如果知情,则构成共同犯罪,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在哪赌博都犯法。网上网下都是赌博。《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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