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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工作二十年,现在因为单位自身原因,资源整合部门整改而停止工作,请问在单位没有从新安排工作的这段时间,签订劳动同的单位是否也应该适当支付工资生活费等?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在单位没有从新安排工作的这段时间,是否也应该适当支付工资生活费等?

劳动纠纷 2019-02-15 13: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首先,你单位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并且没有给你一份,这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但将来举证难度不小,建议你尽快保存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卡、工作服等; 其次,你已经在公司工作9点半了,那么单位现在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主张赔偿金; 最后,你所说的基本工资进卡,但提成是现金,最好能够获取你们领取现金的工资发放单,当然如果拿不到,那就采用录音或同事证言来证明。 因为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由其如何通过举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祝顺利。

  • 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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