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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办理新生儿户口的问题

其他 2023-03-15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具体为:
    1、限由其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
    3、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
    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1、新生儿需要上户口的,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
    3、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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