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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渝中区有没有公租房?位置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3-16 13: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必需符合: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才能够申请公租房。
    2、根据各地区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来决定。主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请公租房。具体条件因地方不同,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也略也有所不同,具体应该由本市的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然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重庆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在当地有户口或居住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收入和经济情况符合公租房申请的要求等。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首先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然后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再然后住房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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