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xxx网上贷款3000元,期限是7天,到账只有2100元,扣了900利息,通过xxx放款,然后xxx又会按照自身app的利息算,逾期一天300利息。我想问下这些变相高利贷怎么会合法xxx网上贷款3000元,扣了900利息,逾期一天300利息。我想问下这些变相高利贷怎么会合法

债权债务 2019-03-13 1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民间高利贷合法利息范围,《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在合法范围内高利贷是几倍呢,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如目前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
    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如果不按时还贷或不还贷的,会按以下顺序采取如下措施:
    1、打电话告知,你有哪一期房贷没有还,请你有时间及时去还上;
    2、再次打电话告知,并催还款;
    3、如多次打电话没有效果或电话找不到借款人,会派专门的催讨人员上门告知有、催讨贷款;
    4、如果多次上门无果,常年法律顾问会发一封“律师函”给你,告知如果不还贷要采取“诉讼法院”等措施;
    5、如果没有借款仍不还贷,银行将此案诉讼法院,法院判决后,限期借款人还贷,如逾期不还,一般将采取将该房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偿还银行本金、利息,多余部分退还借款人,此房将属于他人财产。如果是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收入减少而无法还贷(非恶意不还),而且这套住房是家唯一的一套住房,银行一般不会、也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的方法来处理。但这个欠款始终还是存在的,最多给你免除一些利息。另外,你的信誉会受到影响,“征信”库内会记录你的逾期信息。只要将逾期的两个月还上(有一点逾期利息,不多),以后按期还款就行了,但尽量不要发生逾期。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你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就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这样就可能要坐牢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银行贷款现在主要有两种贷款的方式,一种是抵押贷款,另一种信用贷款,但是想要办理抵押贷款的人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抵押贷款利息高不高呢?
    相比较信用贷款利息来说,抵押贷款利息是要低一些的,但是信用贷款的贷款更加方便,抵押贷款利息的高低只能是相对来说,不能直接说他高或者说他低,抵押贷款利息相对于信用贷款利息来说是低的,但是,相对于银行的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来说,那抵押贷款利息是要高很多的,活期利息的年利率是百分之
    0.35,银行定期的各阶段的利息是三个月利息是百分之
    2.35,半年利息是百分之
    2.55,一年利息是百分之
    2.75,二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3.35,三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4.00,五年的利息是百分之
    4.25。
    但是抵押贷款利息仅最短期的贷款利率就是百分之
    5.60,比起银行定期存款的五年的利息都要高,银行贷款的利息最高的是贷款六年以上是百分之
    6.15,所以相对于银行活期利息和定期利息来说那是很高的。但是,相对于银行的信用贷款的利息来说就要低一点了,只能说利息的高低不是衡量贷款的好坏,抵押贷款利息比信用贷款低是因为抵押贷款办理相对信用贷款复杂,信用贷款的办理就是相对简单的了,至于抵押贷款利息高或者低,主要看贷款人的情况。
  • 通常说的4分利指的是月息就是4%的利率,民间借贷的利息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只要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现在我国的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
    5.6%,乘以4,等于
    22.4%,而月息3分年利率就是48%,明显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是高利贷,但利息不论约定多少只要借款人原意偿还高额利息,法律也不会去主动干涉,只有因为借款人不偿还借款,出借人诉至法院后,法院只会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判决利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陵水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