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上周六在在县道乡村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受伤,当时未及时拍照留证,就送伤者就医,交警把车扣了,昨天已经去交警队一次,交警未能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请问这种情况下交警何时出交通责任认定书?扣车收取停车费是否合理?交警未能出交通责任认定书,请问这种情况下交警何时出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 2019-03-13 16: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损失赔偿的依据。根据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按百分比承担交通事故损失“总和”的多少。所谓“总和”,也包括您的损失。如果您投了保,保险公司会理赔。
    如果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您将承担赔偿责任。您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有异议时,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对方起诉您,您可以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 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无异议即可提车。提车需要的手续: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三天就可以提车。提车的时候,交警要给你开个提车票据,然后到停车场,当事人交停车费以后就可以把车提走。
    此类事故只要交警做了责任认定,事故就处理完了,车辆就可以放行,双方如果要求调解,交警组织调解一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警按目前的法律,只负责责任认定,剩下的经济纠纷应由法院负责。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要做出认可或者不予认可的决定。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可的,应当及时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进行签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及时维权。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有异议的,可以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然后赶紧及时维权。
    维权有两种方法进行,一是当事人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二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