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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试用期三个月还有5天,被领导告知无法转正通知HR与我面谈被辞退,请问有补偿金嘛?

合同纠纷 2019-02-03 17: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试用期有工资,你可以索要。单位涉嫌违法辞退,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此外,没有签合同,可以主张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索要。(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但你需要证明 已被辞退,工资数额和 入职时间。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为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试用期转正时不需要再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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