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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被公司解除了,请问如何写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3-21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因此被终止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的解除,即使是协商的也是需要书写书面的申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申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书写书面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先称呼敬语,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2、最后写上结束敬语,注明时间,签下自己的名字即可。
    3、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
    4、解除合同协议书必须签字盖章。
    5、申请日期为离职的前三十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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