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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了个交通事故,对方撞的我,我方是绿灯,对方闯黄灯。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2-10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新规驾车闯黄灯如何处罚?以大连市为例。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实施,大连市对公安部发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与以往相比比较重大的变化进行了解读。闯黄灯不处罚。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有违法记录的,记分标准仍按原来标准实施,2013年1月1日以后违法被记录的,处罚记分标准就要按123号令规定实行了。  在对电子警察进行设置的时候,即在黄灯亮起时,如果车辆完全通过停车线,可以继续前进通过路口,交警部门对这种行为并不会予以处罚。在新规实行后,这种做法并不会发生改变。  
    二、闯红灯如何处罚?以深圳市为例。  国家拟定的处罚标准,地方政府有权根据当地实际交通状况作出相应改动。深圳当地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
      
    一、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 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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