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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有个人冒充X宝客服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没有收到货物,她说理赔给我,通话中叫我加了个理赔微信,扫了二维码填资料,结果就收到短信说我在消费,支付宝里有投诉,可是他们说是自己透露的个人信息,不在理赔范围,现在应该怎么追回被诈骗的那比资金?因为我没有收到货物,她说理赔给我,支付宝里有投诉,不在理赔范围,现在应该怎么追回被诈骗的那比资金?

损害赔偿 2019-02-06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还没有实际骗取到钱额,但是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未遂。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上述第
    1、2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在短信诈骗中,本来就是以诈骗数额巨大的财产为目的,对外发送了十倍以上的五千条信息的,会以诈骗罪未遂进行处罚。   成立诈骗罪将会被判处的刑罚,如下所示:   
    1.触犯诈骗罪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要是有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在网络上进行p2p借贷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总结起来容易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包括以下方面:
      泄露途径一:快递单、火车票、银行对账单。这些单证上有姓名、银行卡号、消费记录等信息,随意丢弃容易造成私人信息泄露。
      泄露途径二:各类网购、虚拟社区、社交网络账户。不论是网络购物还是注册一些论坛、社区、网站,或者在微博、QQ空间发布信息,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个人信息。
      泄露途径三:商家各种促销活动,办理会员卡等。
    如商家“调查问卷表”,购物抽奖活动或者申请免费邮寄资料、会员卡活动要求填写详细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
      泄露途径四:招聘网站泄露个人信息。简历中的个人信息一应俱全,这些内容可能会被非法分子以极低价格转手。
      泄露途径五:报名、复印资料后信息被利用。各类考试报名、参加网校学习班等,经常要登记个人信息。一些打字店、复印店利用便利,将客户信息资料存档留底。
      泄露途径六:身份证复印件滥用。
    银行开户、手机入网、甚至办理会员卡、超市兑换积分都要身份证。
  • 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
    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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