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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给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满后公司也没有续签合同,很快又到一年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第一次合同有一条写的自动续延,也没有时间,我能胜诉吗合同满后公司也没有续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我能胜诉吗

合同纠纷 2019-02-04 21: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时间,即为该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在交易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交易对象、成交条件及所选用的惯例不同,每份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的基本义务来看,却是相同的,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各项单据燕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义务是,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只能是劳动合同的到期终止,你就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就可以了。每家公司的办理方式都不太一样,你可以向你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去咨询。按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公司应支付你N个月的补偿金,其中N为你在公司服务的年限,半年以下的按
    0.5个月算,半年以上的按1个月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通知(至少提前3天),那公司就还应支付1个月的工资代通知期。你的情况是和派遣公司签的话,这样的情况又不一样,要看你和最后一家派遣公司签合同的时间长短。当然,你可以要求公司将你之前在公司的服务年限视同为同一公司的服务年限,不过这要看你之前换中介公司时,公司有没有向你们承诺过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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