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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公司一名普通员工(非股东),我们公司是食品公司:主要业务销售食品饮料等(同xx鸭,绝味差不多同类)。我现在以内部加盟形式加盟了一家公司的店,经营一年后利润大概有80万,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在分利润的时候公司要扣很多个人所得税,大概29万左右(按年终奖平摊12个月)。想质询:1.我不是股东,在分利润的时候有没有很好的避税方法。2.我已经交了营业税17%,再交所得税是否合理。谢谢!主要业务销售食品饮料等(同xx鸭,有没有很好的避税方法。是否合理。

综合法律 2019-06-03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主要包括:
    1、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其他所得
  • 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

    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以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年终双薪合并到发放当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公式: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元,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

  •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一)收入的形式
    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二)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允许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包括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费用,仅就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征税。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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