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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 2023-03-28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确认资不抵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1、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3、由债权人向法院、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由破产管理人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
    6、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
    7、破产管理人将债务人的资产变现,并分配给债权人。
    8、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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