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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东需要出示哪些材料才能出示租赁证?

房屋租赁 2023-03-28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出租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四点:
    1、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相关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第八条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则按20%的比例扣除。

  • 法律分析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不属于不得出租的房屋,则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法律分析:需要房东出示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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