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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龙泉驿区的公租房住了5年以上可以买吗?

房屋买卖 2023-03-31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都公租房住满五年可以买。公租房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公租房五年后购买需要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审;复审合格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申请人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签订租赁协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可以申请购买住满五年的公租房。申请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公租房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买,要看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政策。如果是当地公共租赁租房管理部门规定可以买卖,一般的买卖时间都是在五年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缴纳相关的税费即可取得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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