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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4年前,别人拿了5万,打了借条,条上写的利息,一年1.2万,到今天本息未收到1分钱,我这借款属于高利贷吗?,可以起诉吗?起诉后利息怎么算打了借条,条上写的利息,到今天本息未收到1分钱,我这借款属于高利贷吗?可以起诉吗?起诉后利息怎么算

债权债务 2019-01-30 0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存款计算利息是单利法
    1.计算定期利息
    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假设本金一万元,期限一年
    一年利息=10000×
    3.25%= 325元
    2.计算活期利息
    活期利息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假设卡里的1号有1000元, 3号取500元. 7号存200元 到10号能产生多少利息
    活期利息是按季度结算的,平时是累计的
    利息=1000×(
    0.35%÷360)×2+500×(
    0.35%÷360)×4+700×(
    0.35%÷360)×3=
  • 为高利贷的“高利”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面对借贷者不还钱,放高利贷者不会采取法律途径要债,而是以自己的势力采取违法手段强迫借贷者还债,这不是普通百姓能承受的。因此,如果确实需要借贷,最好是向银行或者亲朋好友借,就算借不到也不要借高利贷。
    如果因为高利贷而受到困扰,不妨借助法律的力量使自己不受迫害。
    如果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却对其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的行为,建议借高利贷者报警处理。
    即使公安机关无法马上对这些人进行制裁或者处罚,但报警备案也是有帮助的,至少可以让放高利贷的人不敢轻易采取非法手段。
  •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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