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他人因无力偿还我家的贷款八万元,所以把他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给我,但是现在不好过户,只写了转让协议,有法律效益吗所以把他的房屋及宅基地转让给我,只写了转让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房产纠纷 2019-02-07 10: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于具体过户时间和贷款到账时间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条的规定确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 宅基地转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村里的人),第二种是向集体组织之外的人转让(村外的人)。向集体组织之外的人转让的合同无效,因为违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公民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房地产转让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无效。

  • 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
    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三、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四、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