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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开车把停在道边的人刮了我就走了 对方报警了 警察说我是肇事逃逸 要拘留十五天罚款两千 吊销驾驶证昨天我开车把停在道边的人刮了我就走了 警察说我是肇事逃逸 吊销驾驶证

交通事故 2019-05-31 16: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吊销驾驶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车主死亡的话,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醉酒驾驶致人轻微伤逃逸,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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