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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十八岁,和朋友一起打群架,对方二级伤,现在没事了,法官判了故意伤害罪,但我弟弟不是主犯,也没有动刀伤人,如果是这样会判多久呢?和朋友一起打群架,法官判了故意伤害罪,但我弟弟不是主犯,也没有动刀伤人,如果是这样会判多久呢?

刑事辩护 2019-02-08 18: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构不成轻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三,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无前科,且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
    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故意伤害案(轻伤)可以调解结案。如果双方调解未果,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够执行附带民事部分,将是量刑时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一般为三年以下,加上自首情节和赔偿附带民事部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执行原判刑罚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
    因此,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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