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效益不好,续签合同时降低工资,我拒绝不续签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1-30 12: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劳动关系建立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工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买社保,该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
    不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社保的,在目前阶段,劳动仲裁支持但法院暂不受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的,劳动仲裁和法院均支持,但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退回所领取的社保补助,或要求抵销相应金额的赔偿。
    不论如何,劳动者决定在职时或离职后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包括证据方面的准备和心理准备。
  • 单位应该按照与员工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单位无故降低工资,构成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单位无故降低,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因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非赔偿金。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允许或默认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劳动关系仍存在,不属法律上定义的不愿续签劳动合同,而是属于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
    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为一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黔东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