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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女孩谈恋爱,她已经怀有五个月的身孕,但她父母反对,而且还扣的她的身份证,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把她留在家里,不让外出,请问,她的父母触犯了法律了吗?如果触犯了法律,该怎么处罚?我和一个女孩谈恋爱,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她的父母触犯了法律了吗?如果触犯了法律,该怎么处罚?

刑事辩护 2019-02-12 15: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没有权利限制未成人自由。《人身自由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其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年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虽然我国将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16周岁已具备部分民事责任能力,对自己的行为需负责任。
    父母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对儿女的安全、教育存在引导作用,但父母在教育儿女时,因尊重儿女的选择,善意的劝解,不能太过武断的拒绝。这种教育方式是过激行为,很容易导致儿女的反感,适得其反,让家庭陷入矛盾。
    建议您适当的与父母沟通,沟通不成,可以请求老师、朋友、心理医生与您的父母沟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 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小时的,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不合法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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