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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欠了招行信用卡4000多??已经有三个月没还齐了??但是我每个月都会还点??现在银行已经发信息来说要我明天下午还清??可是我现在没那么多钱??他说过来明天下午银行就会起诉我??请问该怎么办??会不会真的起诉我??还说要坐两到三年劳我欠了招行信用卡4000多??已经有三个月没还齐了??但是我每个月都会还点??现在银行已经发信息来说要我明天下午还清??可是我现在没那么多钱??他说过来明天下午银行就会起诉我??请问该怎么办??会不会

银行 2019-03-06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分期不还钱的话,产生的影响会比较严重,要是三期都没有还的话,连续的话建议以后要按时还钱,不然再有的话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再严重的话会被银行起诉。
    信用卡不还钱的影响:
    对以后申办信用卡有影响对以后贷款还款的利息会有影响;
    对信用卡的正常使用会有影响,可能会被冻结停用;
    逾期再严重的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变成黑户,以后直接办理不了贷款;
    对以后贷款买房、车等的批贷额度有影响;
    欠钱一直不还的话很可能会被银行起诉。
    个人建议最好是把欠的钱还上。
  • 信用卡欠债可能触犯信用卡恶意透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即可立案。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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