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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2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产假的待遇有: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参加生育保险的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产假后还不能上班经本人申请,通过相关证明,可以适当延长产假,待遇按照患病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的流产假是带薪的假期。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是带薪休假。如果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则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是带薪休假。
  • 女员工流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女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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