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4年底经人介绍,与她认识,她她主动叫我和她订婚,我拒绝了3次,我爸妈三番五次逼迫勉强结婚,因相处过程中性格脾气出现不和,导致感情破裂,从认识到结婚我都处于一种被逼迫的感觉,请法院判决离婚。 2015年结婚后,买了一台车作为订婚的,价值21万,车子她要求写她的名字在她的名下。我婚前有一套房子,是爸妈出首付做的按揭贷款在我的名下。结婚后我的爸妈又出钱买了一间商铺价值20万(首付10万,贷款按揭10万分5年还清)。就这3样财产。现在她提出要求,如果孩子她要,车子她的,门面和住房写孩子名字,如果孩子我要,门面住房她不要,只要10万块钱。请求律师给我建议,并起诉她离婚。买了一台车作为订婚的,是爸妈出首付做的按揭贷款在我的名下。结婚后我的爸妈又出钱买了一间商铺价值20万(首付10万

离婚 2019-01-26 19: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出资按揭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的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按揭,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以个人名义登记的房屋产权证,离婚时该房屋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