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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于十年前去世,母亲也没有改房证名字。近日,该房子回迁并办房证,去办理时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同房产部门的底档有异,且房证也不是母亲的名字。请问您,我如何做才能把房证办到母亲的名下。谢谢!我家的房证是父亲的名字,去办理时发现房子的实际面积同房产部门的底档有异,我如何做才能把房证办到母亲的名下。

诉讼 2019-02-12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没房产证的,回迁户手持的是购房合同,无法上市交易。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第一步:五证审查
     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步:办理过户登记
     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步:办理过户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2、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
     
    3、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因故不能办理,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步:登记申请
     
    1、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2、所需证件和资料: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步:领取房产证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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