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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年,离婚时候,彩礼需要返还吗?车是贷款买的,车贷一直绑的他的卡还的,结婚了男方挣的钱也是共同财产吧?结婚3年,离婚时候,彩礼需要返还吗?车是贷款买的,结婚了男方挣的钱也是共同财产吧?

离婚 2019-02-28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结婚彩礼具有赠与性质,通常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彩礼一般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请问双方父母赠与的彩礼是是婚前还是婚后呢?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婚后未共同生活
    3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2、3以离婚为前提
    ps在我国除非1994年2月1日以前在一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称之为事实婚姻之外,之后的只能是同居,所以这里的离婚为前提,一般指的是领了结婚证,去离婚的。
    另外导致生活困难,是绝对困难,不是相对的,例如给彩礼前家里开得起奔驰宝马,给了之后只能坐公交了,这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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