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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吵架而被家暴 婚内无共同财产 育有一名男婴 离婚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以及精神赔偿吗

离婚 2019-02-09 0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1、男方婚前房产如果没有加你的名字仍是其婚前财产,你只能分割婚姻期间的还贷部分及部分升值部分的价款。
    2、婚后杭州的房产要看产权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你们两个人名字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基本上均等分割,父母出资部分要看有无借条,如果没有则视为赠与。
    3、身体受伤的赔偿要根据你的伤情来定,不过对方有家庭暴力是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少分
    4、如需帮助请及时来电咨询。

  • 一、财产分割: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信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过错赔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出轨侵害配偶权,构成侵权,抚养非亲生子女,对丈夫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该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则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生子女时间长短等因素,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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