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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出租车与另一台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须要给对方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 2019-03-13 07: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9条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则上,借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下列情况仍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1.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
    2.明知道车辆有故障的所有人仍然转移占有;
    3.明知借用人、租用人无驾驶资格和技能;
    4.租用、借用人是其属员或者家庭成员;
    5.以营利为目的的租车公司的租车行为。
  • 首先,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同时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报案,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伤亡情况及简要经过等。其次在向交关部门报案后应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一般租赁公司对所租赁的车辆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主要险种,在和租赁公司取得联系后,向其说明事故的具体情况,并按租赁公司的要求采取响应的行动,例如等待租赁公司人员的到来、收集必要的文件等,这对于过后和租赁公司商议处理事故损失有很大好处,并有助于从保险公司顺利获得理赔使损失降到最小。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规定。《解释》二十条: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出租车事故怎样赔偿,  
    (一)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租车发生事故要赔偿哪些费用  
    1、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计算,以医院票据为准;  
    2、继续治疗费用:以医院的诊断为准;  
    3、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  
    4、营养补助费:各地计算方法不完全一样;  
    5、护理费:各地计算方法不完全一样;  
    6、误工费:按实际收入计算,以实际误工天数为准;  
    7、财物损失: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8、精神抚慰金(就是楼主提到的“极度痛苦费用”);  
    9、亲属因此事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以票据等为准;另外,楼主认为所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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