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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湛江徐闻县这边的想医院治病怎么样才能直接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4-21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地的情况会有所有不同,不同的门诊也有所不用,门诊以村卫生室为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住院补偿和大病补偿相对来说可以报销的会多一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只要是住院,即使是一天,也可以报销的。住院的,要出具有医院盖章的住院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大病住院有二次报销。二次报销是指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上年度就医有高额费用的,能够进行二次报销。一般情况下,二次报销由公民所在单位予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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