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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但是他不同意,结婚证跟户口本都在他那里,他常年在外打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也少,近这一年来都没有在一起过,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吗?我跟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和要离婚,但是他不同意,结婚证跟户口本都在他那里,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1-25 17: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户口上还是已婚处理方法:
    1、看是否能在您未婚夫户口所在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能代理,但可让未婚夫咨询一下。
    2、如不行,可以给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合适理由,看如何简易办理。
    3、如真的涉及修改户口,在亲属、朋友、未婚夫中选择合适的人帮你代办。哪怕先到场咨询一下,免得舟车之劳。
  • 未办理结婚证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视为没有结婚,谈不上离婚,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无法共同生活,没有小孩,共同财产,可以分手,不存在其他法律关系。
    如果有小孩需抚养及有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解决小孩抚养及共同财产问题。
  • 没有结婚证怎样离婚呢?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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