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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与一辆主车道向非机动车道右转弯发生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责任如何划分在非机动车道内,与一辆主车道向非机动车道右转弯发生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 2019-02-02 1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因交通事故被对方车辆撞致脑死亡的,伤者的家人可以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再通过交警部门与对方用其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但因赔偿项目较多、赔偿金额较大,建议直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赔偿:
      
    1、起诉时应将对方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并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及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营养期限的鉴定。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在赔偿时,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对方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对于对方承担的赔偿部分,伤者家人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给伤者。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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