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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婚姻,女方四川的,男方江苏的。女方户口没迁过去,可以在女方户籍地上诉离婚吗?

离婚 2019-03-18 16: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为离婚迁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 结婚后女方户口可以不迁。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由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法办理申诉事宜。对区、县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依法向该区、县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处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到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   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属于不告不理的犯罪,离婚后只要在追诉时效内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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