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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搬家离婚证丢失,不知在什么情况下用离婚证,补办离婚证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3-20 1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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