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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要搬迁 员工不愿意去 但是我们签的合同是我们现在要搬过去的那个公司 公司没有提前告诉我们要搬迁 任何表达方式都没有 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现在要搬过去的那个公司 公司没有提前告诉我们要搬迁 任何表达方式都没有 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们公司要搬迁 员工不愿意去 但是我们签的合同是我们现在要搬过去的那个公司 公司没有提前告诉我们要搬迁 任何表达方式都没有 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但是我们签的合同是我们现在要搬过去的那个公司 公司没有提前告诉我们要搬迁 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08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假如合同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又没有其他公司可单方面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约定的话,你们可以拒绝搬迁,在原地点上班,公司如果因此开除你们,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二,如果公司不开除,但是降薪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比如停交社保,那么你们可以通知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或者经济补偿金,标准跟上述一直,但是没有双倍赔偿。
    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需要按照上述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们现在估计就是这个情况,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就要尽快,确实这个月平均工资会越来越低。 第三,如果是你自行离职,这样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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